我可以一個人去做任何事,
只是嚥不下一個人的晚餐。

並不是說你答應十七年之後娶我,你現在就得每天陪我,
反正開開玩笑,你應該也不會介意。
只是如果,
如果你問我可不可以陪你吃麥當勞,
結果我說我要跟棟樑兄吃飯,
然後過了半小時之後,
你正準備忍受一個人的晚餐之前,
你看見我們,我跟他,在吃麥當勞,
如果是這樣,你會不會生氣?

你跟我說你要放棄學妹,
我也說過我要放棄棟樑兄,
我管不著你的放棄放不下,
那可不可以不要管我放不放得下?

學測要到了,每天只會提醒我學測要到了,
叫我不要混要讀書,叫我不要跟誰走太近,
我很感謝你和你們每天讓我壓力這麼大,
我很感謝你和你們讓我有讀書的自覺,
但是不好意思,我自己的事我自己會管。

話說回來,我已經沒有喜歡棟樑兄了,
根本還沒開始就被你們干擾得不像話,
買個飲料要被跟蹤,
吃個晚餐要被唸個半天,
原因只出在你們在替某人追我。
替好朋友追女朋友,
多麼偉大的事業呀!
那你有沒有考慮過我呢?
你有沒有想要問我接不接受?
還是你壓根沒有考慮到我的感覺?

我也是女生,我有感覺,我也有尊嚴。
不是你們要幫我對誰有感覺,我就會對誰有感覺。
請不要把我的尊嚴丟在地上踩,
請不要大聲的說有你們幫他一定追得到我,
請不要把我搞得這麼騎虎難下,
好像我不跟他在一起會天打雷劈毀了一個好男人。
他喜歡我我管不著,可是我總有拒絕的權利吧?
現在我還有拒絕的權利嗎?拜託給我人權好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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